跳到主要內容區

大榮國小差旅費報支參考表(1141103)

類別:活動訊息 張貼者:總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11 00:10:56 點閱: 314 (108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大榮國小差旅費報支參考表114.11.3 版
出差地點 公里數 汽車 機車
彰化縣政府 5.5 17 11
彰化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 5.7 17 11
彰化縣立體育場 7.3 22 15
泰和國小/特教中心 6.2 19 12
大成國小 5.4 16 11
新庄國小 5.4 16 11
彰泰國中 5.5 17 11
中山國小 5.8 17 12
陽明國中 5.9 18 12
培英國小 6.3 19 13
彰興國中 6.6 20 13
未達 5 公里,不得報支, 參考地點有: (彰化市)忠孝國小、平和國小、彰安國中、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鹿港)頂番國小、和美區國中小(新庄國小、培英國小除外) 每公里3元 每公里2元

注意事項:
1.學校或舉辦單位備有遊覽車等交通工具或搭乘同仁便車者,不得報支交通費。
2.學校至出差地距離為交通費報支起訖標準。 (舉例: 由居住地台中出發至台北出差 1 日,則交通費可於報支上限內, 報支台中至台北實際之交通費,加計出差前後由學校往返住所台中間之上下班交通費。 )
3.出差事由為遞送文件至彰化縣政府等, 不得報支差旅費。 (依據本校 114 年 11月 3 日擴大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附件下載